歡迎來到彥丞有限公司官網,請確認您已年滿18歲!

 
※依國家規定,未滿18歲禁止購酒與飲酒,孕婦勿飲酒。
 

NEWS

-最新消息-

男挖屏東超商店員眼睛等案 判刑5年定讞

新聞 2022-11-24 Yahoo即時新聞

有思覺失調病史的楊姓男子不滿屏東潘姓女超商店員制止抽菸,徒手施暴摳挖雙眼,另犯傷害范林姓婦人案;一審、二審均判刑5年,案經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楊男民國110年6月30日清晨在屏東縣高樹鄉興店路某家早餐店前,因細故朝與其母有糾紛的范林姓婦人持菜刀揮砍,造成婦人腦震盪、肋骨骨折、多處割傷、擦傷;同年9月26日,楊男因在超商前抽菸遭制止,竟以手指摳挖潘姓女超商店員雙眼洩憤。

一審屏東地方法院認為,楊男已有傷害前科,僅因細故即對范林婦人拳打腳踢,持菜刀揮砍,另以手指摳挖潘女雙眼洩憤,所為實有不該,應予相當程度責難。

一審考量,雙方未和解,楊男也未獲被害人諒解,加上他患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症,辨識行為違法能力有輕微降低,就女店員部分依重傷未遂罪判刑4年,傷害范林婦人部分以傷害罪判刑1年2個月,2罪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認為一審認事用法皆無違誤,量刑及定執行刑也算妥當,並無任何偏失或違法之處;屏東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應論以殺人未遂罪,量刑過輕等為無理由,據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經檢察官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背法令之處,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轉自此處
返回最新消息
彥丞有限公司
※本網頁所有優惠促銷資訊內容及品項不做網路銷售或販售給未成年及其它無法辨識年齡者,如需訂購或詢價請致電。
彥丞有限公司,聯絡彥丞有限公司
(07)347-1999
彥丞有限公司,前往彥丞有限公司
高雄市左營區民族一路946巷8號之6
彥丞有限公司,加入line好友
加入line好友
彥丞有限公司,加入FB粉絲團
加入FB粉絲團